苏州27日电 苏州市政府日前下达全面封杀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禁令。从7月1日起,该市区域内将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久效磷、甲拌磷(3911)、氧化乐果、克百威(呋喃丹)、三氯杀螨醇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
苏州市政府要求各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工商、供销、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这一禁令。同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药经营者和使
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封杀令,对苏州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保护山清水秀的美丽环境,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都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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