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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实习生吴结红、通讯员穗纪宣)原广州市市政
园林局副局长关建樟在不到5年(1996年7月至2001年4月)的任
职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市政工程承包商郑某等5人送给的
港币73万元、人民币30万元。
去年4月,广州市纪委对其实施“双规”,予以立案。经查实,其存在
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已涉嫌经济犯罪。案发后,关在市纪委办案人员耐心劝
导下,主动交代并配合调查, 积极退赃,将收受的非法所得100多万元全
部退出。目前,关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988年,关在负责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时,认识了承包该
厂宿舍楼的郑某。1995年底,关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郑挂靠在自己分管
的市政工程维修处,让其承接和分包市政工程。1996年8月,关告诉郑
其儿子要出国留学并正在筹集留学费用。不久,郑在关家将人民币20万元
送给了关。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郑在关家又送给关人民币10万元。
2000年11月,麓湖截污工程招标时,关经人介绍认识了承建商李
某。开标初评后,李得知自己没中标,就请关给予关照,关要求中标单位将
其中标的工程分一半给李承建。李为了感谢关,当月就在关家将港币10万
元送给了关;2001年1月,李又送给关5万元港币,同年3月,再送给
关10万元港币,并请关帮助其投标天河区管网改造工程。
此外,关还先后收受了承包商吴某送的港币20万元、承建商吴某送的
港币18万元、承建商陈某送的港币1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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