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曾启俊记者魏娜)只因丈夫写过一纸“休书”,妻子便闹上法庭要求离婚。日前,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作出判决:不准该夫妻离婚。家住青白江区大弯镇村村民王某、李某结婚10余年来,夫妻关系一直不错。1997年起,李某到眉山县经营书店,丈夫在家经营皮鞋。2001年6月30日,王在家中发现妻子写给别人的一封信,认为是“情书”,一气之下,竟写下“休书”一封。当天,李女士怀揣“休书”,带着儿子去了眉山县。今年5月,李某以“休书”为据起诉离婚。王某懊悔不已,当庭袒露心扉:写“休书”乃一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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