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渝中区人民法院正式下达刑事判决书,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经营烟草的犯罪嫌疑人樊代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据悉,这是渝中区审理的首例非法销售卷烟案。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樊代茂在去年7月至10月期间,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其住所、渝中区文化街48号,先后将价值25万余元的各类卷烟销售给廖某某等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同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其住所将被告人樊代茂捉获归案,并从该处查获其存放的价值72万余元的各类卷烟9000余条。渝中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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