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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6月18日电(记者原碧霞)诚信乃人之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一个律师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但目前社
会上却普遍存在着律师不讲信用,不负责任甚至欺诈当事人的现象。长此以往,将会造成整个律师群体的诚信度降低,使社会
对整个律师群体产生不信任心理,其危害后果将无法估量。
记者近日旁听了一个长达3天的刑事审判,该案12名被告人共聘请了10名辩护律师,有 3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
庭审第一天,记者看到的仅是公诉人一份份详细的证据,听到的也只是公诉人条理清晰的指控,而被告人聘请的大部
分辩护律师或是只言片语,或是对公诉人的指控无任何异议,使得本应非常激烈的法庭质证只有公诉人在“单独作战”。
另外记者还看到,庭审第一天唯一举证的律师提出的几份证据中,仅有一份是该律师自己去调取的,其它都是他委托
被告人家属调取的。当然,这就给了公诉人一个充分的反驳理由:“由于律师无权委托被告人家属去调查取证,调取证据程序
不合法,因此,该证据法庭不应采信。”该律师当然不肯让这几份证据因此失效,他辩解说:“虽然该证据调取程序不是很合
法,但证据内容是真实的,不信你们可以自己去查。”可怜我们不懂法的被告人家属竟然对此报以热烈的掌声,殊不知按法律
的规定,取证程序不合法,内容再真实法庭也不会采信,他们更不知该律师的行为已严重失职、失信。
更不可想象的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这些律师竟然对在法律方面近乎“无知”的被告人家属说:“法院判决不公
,我这里还有×××证据,我后来还向××部门的××问过,××证据根本不合法,法院不能那样认定。”记者禁不住想问:
“庭审前和庭审中你们都干什么去了?”可“无知”又无奈的被告人只能在律师的“指点”下提出上诉,他们的时间、金钱、
精力乃至自由都因这些不负责任、不讲信用的律师白白失去。
律师不讲诚信的直接后果是律师的案源减少,直至无案可办。山西省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安琴律师说:“案源是
一个律师施展自己的才能的前提,但怎样才能得到案子并不断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呢?我认为律师首先须讲诚信,不论案件数
额有多小,都必须认真负责的办好每个案子,这样久而久之,不用你去宣传,你的前委托人自然会把他的亲戚、朋友的案子介
绍给你办,这要比你自己说我办过什么什么案子,我打赢了多少多少官司的效果要好的多。而如果律师不讲诚信,委托人的眼
睛是雪亮的,下次他就不可能再找你,如果他再去宣传,以后这个律师将会无案可办。”石主任还说:“律师不讲诚信的更大
危害在于可能使整个律师群体的信誉因此而降低,其危害后果将是无法估量的。”
中国加入WTO后,国外高素质、高信用的律师已开始进驻国内,我国律师业面临极大的挑战,律师要想在竞争中立
足,必须讲诚信,正如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淑云在山西省第十三期新律师培训班上所说的那样:“要想做一个好律师,首先
必须以诚信为本,敬业奉献,尽心尽力,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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