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合伙通过少抄电表数骗取国家财产的受贿案作了一审判决,一抄表员被判有期徒刑2年。
昆明市供电局抄表公司抄表员郑敏在负责官渡区福乡一办事处新农村用电抄表工作中,不到现场如实抄表,而采取由该村管电员尹某某少报用电量又向村民多收电费的手段,从中每月收取尹某某付给的“辛苦费”300元。同时,郑在另一个村子伙同他人采用回拨电表的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