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日消息 30日,一个强奸多名妇女,并卡死一妇女的“色魔”廖秀明在东川被枪决。
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警介绍:罪犯廖秀明于1999年10月7日、19日、2001年4月27日先后窜至东川区木材综合加工厂和因民退休大院修理厂墙外,以及新村镇集义小学旁新桥河沙坝,采用暴力强奸妇女3人。2001年2月28日凌晨,罪犯廖秀明窜至东川区延安路高某某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有关法律,判处廖秀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罪犯廖秀明不服,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罪犯廖秀明的犯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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