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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报报道 近日,供职于某公司的马小姐在下班的乘车途中遭遇惊心一幕:刚刚在座位上合眼小憩,不想身旁的车窗突然碎裂,玻璃碎片溅了她一身。得知此情况后,马小姐所乘坐的253路公交车所属第二汽车公司马上做出道歉、赔偿决定,使得这一事件得以顺利解决。本月24日晚6:30,马小姐像往常一样乘坐253路公交车回家。由于天气较热,坐在她身后的乘客想开窗吹吹风,不想玻璃窗突然碎裂,碎片如雨点般砸在马小姐身上。从睡梦中惊醒的马小姐被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而腿部已出现局部淤血。至今,马小姐想起当日发生的 惊魂一幕,仍心有余悸。
接到马小姐的投诉后,记者立即与上海市第二汽车公司投诉部取得了联系,该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253公交车车窗突然破裂、马小姐受伤一事,公司已向当班的司乘人员核实过,马小姐反映的情况属实。既然马小姐的受伤是由于车况欠佳所致,因此第二汽车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将对马小姐因此次意外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给予赔偿。同时,公司将以此为鉴,对公司内公交车的车况进行定期、细致的检查,以杜绝此类不快事件发生。
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投诉部指出,乘客若在公交车上受伤,公交公司除了作出相应赔偿外,应当及时对公司内所有车辆的车况进行摸底,拿出整改方案,防微杜渐,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王宪峰律师表示,乘客买了车票便意味着与公交公司订立了客运合同,公交车因此须保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车站)。由于车况、司乘人员等问题而造成乘客人身受到伤害的,公交车所属公司及肇事者应负主要责任。(记者 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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