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教授抄袭教授决不手软 重庆一中院判被告败诉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2年05月29日10: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了一高校教授陈某抄袭案,并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败诉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据检察日报报道,原告蓝某和被告陈某均为某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今年初,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称被告发表在1997年《安徽史学》第一期中的《论农业经济史研究理论的若干误区》一文的主要观点和实质内容,系抄 袭自己的有关论著和手稿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受案后经审理确认,被告陈某《论农业经济史研究理论的若干误区》一文与原告蓝某的文章(包 括手稿),内容相同或相似有1800字。

  另外,该文提出的四个误区,其中一、三两个误区从观点到文字表述完全与蓝某的手稿相同,包括蓝某文中的核对疏 漏被告也照抄不误。(于见)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联通手机购买个人家园,百分百中奖!


新浪商城推荐
   做个酷酷男人!
  • IBM笔记本电脑
  • 惠普掌上电脑
  •   精品书推荐
  • 西方工商管理图书
  • 最新最全考研书
  •    精彩游戏火热上市
  • 圣女之歌豪华版
  • 游戏点卡低价热卖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