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5月27日消息: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特殊的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人刘某因为冒用原告姜某的手机号码发布淫秽色情信息,侵犯了姜某的名誉权,被判向姜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元。
此间大河报介绍说,姜某与刘某系同乡好友,并且都在经商,经济条件都比较好。姜某为人不错,在当地名声比较好,可最近一段时间内,其周围的人开始对他另眼相看,不愿
姜某很是纳闷,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和刘某发生一次口角后,刘一时赌气,冒用姜的手机号,向周围亲朋好友发布大量色情淫秽的信息。姜某十分生气,认为刘某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推上了法庭。(何正权、杨帆、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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