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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冯胜利在丰台法院拿到北京宏翰德励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自己将近十个月的工资。与他同时领回被拖欠工资的还有另外24人。他们没有想到立案仅30多天,丰台法院的法官们就为他们执行回来全部工资8万余元。
2001年9月之前,这25名工人都在北京宏翰德励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但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他们工作期间,该公司分别拖欠他们工资数百元至一万元不等。去年9月, 25名工人因故离职,并要求该公司给付拖欠工资。但该公司以申请人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及公司目前无偿还能力为由要求延期支付。为追回自己的劳动所得,他们将该公司告上法庭。2001年12月,丰台法院民庭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由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所有欠款,共计8万余元,但该公司直到今年3月份仍未履行。于是,25名申请人于3月26日向丰台法院申请执行。
因为这个案子不但申请人数众多,而且牵涉到保护弱势群体、维护一方稳定的问题。许秀山、李长海、秦永慧办案组的三位执行员接受任务后,立即开始了行动。
他们首先通知北京宏翰德励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履行义务。接到通知后,该公司4月4日将第一笔案款2.6万余元,及诉讼费、执行费交到法院。但这笔钱仅仅够支付标的在3000元以下的十几个人的工资,剩下数额较大的工人的工资仍没有落实。该公司向法院表示,余下款项在一段时间之内无法偿还。
为了使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的合法利益能早日得到实现,许秀山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手段。4月27日,法院将北京宏翰德励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传唤到法院。在秦永慧法官的追问下,杨某承认自己是驾驶一辆奥迪A6来的。有钱开好车,无钱付工人的工资,可见他是有能力还款的。在法官的教育下,杨某表示愿意以该车作为担保,保证在两日之内将余款还清。两天后,剩余的5万多元一次性到位。
不久前,许秀山办案组仅用10天的时间,就为十余名外地民工追回了包工头拖欠他们一年多的工资30余万元。丰台法院执行庭今年已圆满执结了68件这样的案件。在老百姓眼里,替他们着想,帮他们解困,为他们服务的法官才是真正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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