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潘勤通讯员任新贤)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制订的《武汉市献血条例 》,该条例首次规定,献血者用血后,可由政府负责退还用血费用。
该条例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武汉市或外地用血后,可持用血收费单据,到该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退还 用血费手续,退还用血费的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累计献血量不足400毫升的,免费享用总献血量2倍的临床用血;累计献血量在400毫升以上不足800毫升的 ,免费享用总献血量3倍的临床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的,免费享用不限量的临床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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