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永力)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城县张凤英杀害继子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凤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凤英曾育有二女,离异后带一。1998年张凤英与本县李贾村村民林大者组成新家庭,林有一儿一女。1999年,张、林二人产生矛盾,张遂对林的两个孩子实施虐待,对4岁的继子林柯(化名)尤甚。2001年11月27日晨,张因林柯尿床遂对其大打出手,致林柯头部撞炕沿、墙;打
廊坊中院认为,被告人在明知被害人头部受到炕沿、墙面等坚硬物体的多次撞击而伤势严重且被害人因年龄太小而不可能进行自我救治的情况下,长时间脱离现场;在抢救被害人的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致伤被害人的手段、致伤部位等重要情节予以隐瞒,不积极配合医护人员抢救等行为,表明其主观上没有救治被害人的意愿,置其生死于不顾,客观上贻误抢救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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