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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雨)住在下塘西路40岁的妇女林桂玲4月22日凌
晨离开了家,躲到朋友的家中。据她称,从1992年底她发现丈夫在外面
包有“二奶”,向法院提出离婚没有成功以后,她经常无缘无故遭到丈夫的
殴打。这一次她再也受不了,无论如何要和丈夫离婚。
法医鉴定
林桂玲多处挫伤
近日,林桂玲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了本报,她的左臂上还用绷带包扎着
。记者看到对她的法医鉴定结论是:“林桂玲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瘀肿,系
钝器物作用所致轻微伤”。
据她称,4月21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她准备外出,丈夫问她去哪
里,她回答说“去大嫂家”。丈夫听了一把抢过她的手袋,一拳打在她的右
太阳穴上,随后又抄起一张铁制凳子,朝她的头上打过来,她本能地用手臂
去挡,凳子打在左手臂上。此后丈夫还断断续续殴打她多次。她打电话报警
,但是电话线被丈夫扯断。
林桂玲的朋友称,4月22日凌晨5时左右,她们接到林桂玲的电话,
说她自己跑出来了,朋友们在中途将她接到。林桂玲经常遭丈夫殴打的事,
她们早就知道,丈夫打她多是在凌晨1时左右,还拉上窗帘,即使她呼救也
很少有人听见。
妻子控诉
我被他打怕了
林桂玲称,她和丈夫1982年结婚,丈夫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从她生
了女儿之后,对她没有那么好了。1992年,她得知丈夫在一家酒店里认
识了一个姓姚的南京女子,包了她做“二奶”。林桂玲提出离婚,法院说她
超生,要做了节育手术后才可以离婚,她就撤了诉。之后丈夫就开始打她,
经常无缘无故地想打就打。这些年来,丈夫以生意忙为由,每个月回家的时
间只有几天。他一直和姚某在一起,有了孩子,还给她买了房子。
记者问林桂玲,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被丈夫打,都没有和他离婚。她说
,其实有几次都打算离婚的,但是丈夫一知道就打她,被打怕了,不敢再提
离婚。这次出来,是决定一定要和丈夫离婚的,即使不要任何财产,也不愿
意再回家了。
丈夫辩解
我问心无愧
昨天,记者打电话给林桂玲的丈夫了解情况,他说,4月21日他们是
吵过一次架,但自己并没有打过妻子,妻子身上的伤只是在两人推搡过程中
造成的。他们已经结婚20年了,感情很好,有了两个孩子,他不会同意离
婚。自己作为丈夫应当是问心无愧的,妻子比较好强,性格也很情绪化,吵
架后一冲动就什么话都说。至于妻子说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并且有了孩子
,也都是她乱说。
林桂玲的丈夫还说,他在外面搞企业,平时是很忙,不过仍经常回家陪
妻子。最近两年,他还多次带妻子到香港、美国等地旅游。
律师意见
受虐待可刑事自诉
记者就林桂珍的遭遇向大同律师事务所钟云洁律师咨询,她指出,如果
林桂玲所说的情况属实,她可以以虐待家庭成员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
有一点比较困难,就是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丈夫殴打她的事实。法医鉴
定是一个很好的证据,证明林桂玲确实是被打伤了,但这还不够。另外,林
桂玲称丈夫包了“二奶”,还有了女儿。如果可以证明这一点,林桂玲提出
离婚并要求相应的赔偿,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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