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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的儿子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由“木匠”而一跃为“高级律师”再跃为“江苏省十佳律师”,但又突然被7家律师事务所联名举报“学历造假”、“评选舞弊”,这样的不对称事实应该令人关注。
一个民族的大多数,开始强烈地关注起“诚信”、关注起“公信”问题来,那就说明对于这个阻挠民族前进的障碍,“大多数”已不能再沉默。
在假文凭泛滥成灾的今天,讨论一起内情十分扑朔迷离的上访事件,我们的心情是沉重的,我们的态度是慎重的。在强调资历学历的今天,文凭有可能变成孔雀的羽毛
他的高级职称是这样通过的
尽管我们已经可以平静地审视层出不穷的商场欺诈行为和考场舞弊案件,但是在接到这封由无锡市7家律师事务所联合署名的举报信后,我们还是感到手中的信件很沉。
因为就职业公信度而言,就公众的眼球关注度而言,我们看待律师也许比医生和教师还神圣。
被举报人叫曹志才,现年40岁,高级律师。“江苏曹志才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十佳律师”之一。曾被当地媒体反复报道的江苏省律师界著名人物。
举报单位的大红印章依次为“江苏无锡滨江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大桥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春申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天旭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振强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天奕律师事务所”、“江苏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江阴是无锡的下辖市,和“曹志才律师事务所”一样,上述7家律师事务所除一家外,“住所”都在江阴市)。
举报者称: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江苏省拥有五千余名职业律师,“十佳律师”可谓青钱万选的殊荣,评选要求极高。但是,这位“十佳律师”的大学本科学历存有嫌疑,我们早在评选“十佳”的5个月前就屡屡向有关部门举报,然而2002年1月7日,曹志才依然稳稳地坐上了省“十佳”宝座。
是一次蓄谋已久的集体诬陷,或是一次准备已久集体上访?
我们思考着。
细看举报者的所有材料,发现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南京某学院出具的“关于撤消2000届学员曹志才毕业资格”的编号为(2001)成教字067号的“67号文件”。
在确认了这个文件的真实性,同时又确认了官方的“无锡大事记”收录了曹志才入选省“十佳”事迹后,4月初我们开始和众多的举报者接触。
无锡滨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江阴市政协委员金炎先生回忆说,曹志才是1994年8月正式进入“滨江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中学学历。这一点,作为主任他绝对不会记错。短短7年间,他从一个“中学学历的普通律师”成为“高级律师”和省“十佳”,不折不扣是一个传奇。
金炎说:“曹志才有一张1987年的‘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毕业证书’,一直被其称为‘大专毕业证书’,1997年该‘大专学历’通过了无锡市中级律师职称评审委的评审,曹取得了三级律师任职资格,据我所知,这张‘大专证书’是国家不承认的证书。”
“1999年,这位没有外语基础的人取得了江苏省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那一年的考卷满分为120分,曹志才居然以108分的高分通过。”无锡天奕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钰新插话说,“我们和他长期共事,当然知道他的外语‘斤两’,江苏省江阴市和无锡市的对外经济非常活跃,使用外语的场合不少,‘是骡子是马’几乎天天可以‘遛’,当时我就觉得奇怪极了,他的胆子怎么那么大?外语作弊同样是经不起勘查的,高级职称英语,据我所知应该相当于大学英语五级,你事后再怎么推说忘了,总不能‘忘到’中学水平以下吧。你们如果不信,可以拿一张初中英语考卷让他测试。口试也行。”
“他一直想取得高级律师职称,”金炎先生说,“这事本身应该无可厚非,做律师的不想高级职称是不正常的。但是他动用了律师界最忌讳的手段,从此就一步步地越陷越深。”
金炎回忆说,2000年6月的一天,曹志才上班突然给所里一张“南京某学院”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要所里存档,同时我也知道他把同样的复印件交给了无锡市的“高评委”。
“我诧异极了。一个高中生怎么说变就变成‘本科生’了?和徐律师一样我也觉得他的胆子大极了。这样的事真要彻查还怕查不出吗。但是这个世界看来真是‘胆大的吓死胆小的’,不久,他的高级职称居然在‘职称办’通过了。”
漫漫举报路,泥牛入大海
南京某学院法律专业本科证书到底是一张什么证书?
南京某学院并非“克莱顿大学”,证书本身也没有问题。
金炎主任说,“问题在于曹志才根本没在那里上过学,他那张‘成绩报告单’能调得出相应的考试记录吗?”
“但是最大的漏洞还在于那张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报名登记表’——填表时间为‘1997年6月’,这似乎表明他是那年入学的,但在同一张表格上,他的‘联系电话’一栏中所填的手机号码却是:‘1390616××××’”,金炎说。
“中国移动GSM网手机号码从十位数升到十一位数是1999年7月22日以后的事,曹志才怎么可能提前两年把自己的手机‘升位’呢?他那时的号码应该是‘139616××××’”。
“那就是说,他是开学两年甚至三年后才去倒签‘学生入学登记表’的。百密一疏。是手机号出卖了他。”
振强律师事务所的奚律师说,消息传开后,江阴和无锡的律师们都很气愤,大家开始不断地上访,但是“笑骂由你”,曹志才照样拿到了“高级律师”职称。而且还是江阴近40名执业律师中的唯一的“高级律师”。
人们开始质疑南京某学院,学校当局于2001年7月18日正式发文如下——
关于撤消2000届学员曹志才毕业资格事
各有关单位:
据调查,我部南京成教中心原2000届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员曹志才,其学籍系由党校函授办于1998年转来,与总部“非成人教育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转学或变更学籍”的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撤消曹志才毕业资格并收回毕业证书,并对南京成教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南京某学院成人教育部
2001年7月18日
2001年8月,得到了南京某学院文件回应的无锡和江阴两地律师再次开始上访。
仍然是集体的“实名举报”。
2001年8月,江苏省人事厅“职称办”的负责人接到实名举报后表态:道德品质是考察一个律师是否合格的重要条件,高级律师应该要求更严些,如你们举报情况属实,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司法厅对此作出处理。
2001年8月,江阴6家律师事务所再次联衔上书省司法厅“十佳律师”评选委员会,强烈反对将曹志才列入“十佳”候选。
2001年9月,无锡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赴江阴召集6家举报单位负责人举行座谈,了解江阴律师界对曹志才的反映。
会后,这位分管副局长表示: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律师反映问题,看来我们过去对他的宣传要反思……
但是,“这么多时间过去了”,集体举报的律师对我们说,无论江苏省人事厅“职称办”、司法厅“十佳”评选委员会,还是无锡市司法局,对下面一次又一次的实名举报至今没有正式回应。
2002年1月7日,“江苏曹志才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志才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本刊记者/胡展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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