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在电梯内抽烟的男子被一位女士说了一句,竟骂声不迭,无端遭侮辱的黄女士通过正当途径讨回了公道。昨天,黄女士拿到了赔偿费后,即将这笔钱捐给了居委会。
近日,家住杨浦四平地区的黄女士晚上与儿子一起乘电梯外出,当电梯到达11楼时,进来一名抽香烟的中年男子诸某。电梯工见状当即劝其熄灭香烟,并强调“电梯内不准吸烟”。诸某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开口骂人。
此时,黄女士说了一句:“公共场所最好不要抽烟。”仅仅就因这一句话,竟引得抽烟男子不满,他调转头来对黄女士嚷道:“关你什么事,我就是要在电梯里抽烟!”黄女士一看此人蛮不讲理,便没再理他。可当她走出电梯后,抽烟男子仍边骂边跟随她直至大楼门口。
半小时后,黄女士在外办完事与儿子回到大楼门口,抽烟男子一见她又骂开了,且言语肮脏,不堪入耳。黄女士气愤之极,便打110报警。民警随即赶来,当场对诸某进行教育,诸某口头向黄女士赔理道歉。黄女士回家后辗转反侧睡不着,被人当众谩骂的一幕挥之不去,之后神情恍惚,食欲下降。
数天后,她向居委会反映此事。在居委干部的陪同下,她们到社区调解中心咨询,想通过法律援助解决问题。后来,黄女士又在邻居和家人的劝说下改为请居委会出面调解。黄女士提出要诸某当众再次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年近花甲的诸某那些天多喝了点酒,心情又烦闷,酒醒后回想起骂人的事也后悔不已。他在调解会上当场站起身向黄女士鞠躬道歉,还写了书面检查。在调解中,居委干部和社区民警考虑到诸某家庭困难,让他拿出了500元赔偿费。
昨天,黄女士把这笔钱全都捐给了居委会,请居委会帮助小区内生活困难的家庭。她说:“我不缺钱,只想讨个公道,弘扬正气。”(吉建富 赖云龙)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