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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吕诺)日前颁布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注册志愿者的6
项权利和4项义务,同时规定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对注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工作提供权益和组织保障。
根据规定,注册志愿者享有的权利有: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
要保障;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优先获得志 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
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注册志愿者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
,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并加强宣
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共青团中央青年
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负责全国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县级和县级以下团组
织应逐步建立由服务站、服务基地、服务队构成的基层组织网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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