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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管亚东)媒体曾报道过的被医院切除两侧卵巢的湖南打工妹小刘,昨天收到了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书,将该事故定性为二级甲等技术性医疗事故,并指出了医方在治疗过程中处理不当之处。
诊断为卵巢恶性肿瘤双侧卵巢均被切除
2001年7月13日,18岁的小刘因腹部不适、午后低热、乏力盗汗月余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门诊B超检查结果为:“考虑右卵巢肿瘤”。同日,她住进深圳市人民医院妇科,7月17日经临床检查诊断为卵巢恶性肿瘤。3天后,医生决定为患者做剖腹探查术,切除患者的左侧卵巢及部分大网膜进行术中冰冻切片病检。当病理报告诊断为“结核病”后,据鉴定书称:“主刀医生在口头征求病人家属同意后”,再次将患者的右侧卵巢切除。21日,手术医生告知受害人,她的双侧卵巢均已被切除。
“结核病”没有必要切除卵巢
8月4日,小刘因支付不起巨额医疗费用被告知按自动离院处理。术后她被告知只要服用一些药物就可以,只是没有生育能力而已。当小刘按医嘱服用药物时发现该药的副作用很大,于是到其它医院请教。医生告诉她,如果病理报告是“结核病”的话,没有必要切除卵巢。
讨公道———将医院告上法庭
小刘在多方求证后才对医院的治疗结果产生疑问,她说以前的检查结果只是一侧的卵巢有问题,而现在两侧的卵巢全部被切除,完全失去生育能力,自己甚至没有勇气去找男朋友;而且在手术后,又失去了工作。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她在2001年10月将深圳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按照当时的规定,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患者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为二级甲等技术性医疗事故
2002年4月10日,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了结论书,主要鉴定意见如下:
一、患者19岁,未婚,月经正常,术中明确诊断为“盆腔结核”,且冰冻切片报告“见卵巢黄体和白体”,确定卵巢有一定正常功能时,应慎重选择治疗方式;应首选保留卵巢、充分引流、抗结合的治疗方案,尽可能保留患者卵巢内分泌功能和生育功能。
二、双侧卵巢切除对于年轻、未婚患者是致残性手术。主刀医生未向上级医生及医院医务科报告征求同意,并让家属签字,违反了基本的医疗制度。
鉴定结果是,“该案属二级甲等技术性医疗事故,责任人:主刀医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这个等级的事故是造成受害者严重残疾或严重功能障碍的事故。
还将向更高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这个鉴定结果,小刘的代理人金律师对记者说,小刘为了做手术已经负债15000多元,事故发生后她又失去了工作,还必须终身服用药物,每月的药费都要300多元。而鉴定为技术事故减轻了医方所应负的责任,所以他们决定继续向更高一级的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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