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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 没有砍伐证,数百亩苹果园内8000棵苹果树在两小时内被村干部指使村民砍伐殆尽。昨天上午,河南南乐县数名果农向记者反映此事时,个个眼中含着泪水。
十年前,南乐县近德固乡佛善村村民朱营贤等20余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苹果园承包合同书,承包期至2002年10月31日,承包面积为547亩,后来承包者按合同规定分两次交清了承包费。今年,县、乡两级果树管理部门对该村果树进行批复,要求对果树进行更换。对此 ,该村干部在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突然宣布要伐树,遭到果农的坚决反对。
4月2日,佛善村村委会突然指挥村民对果树进行砍伐,并称谁伐的树给谁,果农不愿伐者由其他村民代伐,村委会每棵树补贴代伐费2元。两小时内,数百亩果园里的8000余棵苹果树被砍伐。事发后,果农朱营贤等人要求村干部拿出砍伐证,村委会出示了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便条,上写:“根据群众要求、村委申请报上级,批准佛善村果园进行整改,村委抱刨李记方、朱营贤承包集体果树800余棵。”
目前,针对这起重大毁林事件,南乐县检察院举报中心已介入调查。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没有砍伐证,大面积砍伐果树的起因是县、乡果树管理部门批复果树更换文件后发生的,结果造成政府行为与《合同法》冲突。此事如何处理?县林业、检察等部门目前正在研究。(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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