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4月10日消息:未成年少女唐玲(化名)与男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跳楼身亡。唐玲父亲以“不作为” 为由,将女儿男友雷浩(化名)告上法庭。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昨天判决被告雷浩向原告13497元。
跳楼女唐玲与成年人雷浩系恋人。2000年6月27日上午,唐在李学校6楼寝室为小事发生争吵,李出手打了唐 一耳光和两拳并说:“我不送你又咋个?你去跳楼嘛。”唐玲翻身
此间华西都市报援引被告雷浩的辩护称,唐玲的死亡与他无关,他不具备施救能力,而唐玲母亲是由于患脑瘤死亡也 与其无关。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认为,雷浩的言行对唐玲坠楼死亡有一定促进作用,并且李有能力、有条件去阻止唐玲坠楼,但却 无动于衷,其行为应视为当作为而不作为,因此李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唐玲母亲死于脑瘤,与唐玲之死无因果关系。
据悉,对于法庭判决,原告不服并表示将继续上诉。(青法、薛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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