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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3月6日,一位学生家长跑到浙江乐清市设立的中小学乱收费现场投诉点投诉:乐清市白石镇中心小学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教育附加费220元。
工作人员答道:“乐清市都是通过学校来收取教育附加费的,这是市政府的规定。”家长不死心地问:“报纸上不是说,学校不能直接向学生收取附加教育费吗?”
这次的回答让家长坠入云里雾里:“报纸上登错了!”这位家长回家后又“研究”了报纸,第二天他打电话到浙江省纠风办讨要一个说法。
省纠风办纠风室潘副主任介绍,从3月4日到8日,全省三级共受理教育乱收费投诉3092件。在城市里,以动辄数千元的多媒体班赞助费、数万元的学校借读费为主,在农村,反映最强烈的是直接面向学生收取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已成为农民兄弟最敏感的话题。
而国家明确规定:农村教育附加费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取,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由乡级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严禁通过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征收农村教育附加费。
大概因为有些乡镇在征收时遇到了困难,便采取了通过学校直接向学生收取的办法。对此,有关人员解释,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对象是农户(不论是否有孩子在上学),征收主体是乡镇政府。
在向省纠风办的投诉中,有反映“临安市于潜镇第一小学,每学期向学生收取教育附加费80元,该校80%的学生是居民户口,不交就不上学”,有反映“武义县所有的学校都要向学生收取教育附加费150元”等。
教育附加费的征收有着极强的政策性,其数额的确定根据该乡的人均收入比例来统筹,一般要通过3月份召开的乡人大认定,而武义是我省29个欠发达地区之一,从今年起,要取消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的征收目前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应该真正规范起来,至少不该出现“报纸上登错”的闹剧。(本报记者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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