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贵州都市报】昨日,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他带小孩到都匀二中报名时,老师竟要求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
这名家长说:这些老师为避免误收假币,要求学生在所交的每张人民币上写明自己的班级、姓名,以便出现假钞时分清责任。根据家长的反映,记者走访了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老师的行为看似方便,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银行法》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由于
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学校可请银行人员协助学校收款,既能避免误收假币,又能保证人民币的及时清点、回笼。(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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