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5年,家住渝中区大坪的江容经人介绍与罗某结婚。婚后,罗某一直在西藏工作。这对天遥地远的夫妻在10多年来只见过四次面。江容独自在重庆拉扯着儿子,支撑这个家。
夫妻虽然分多聚少,但江容觉得只要家在,她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20世纪80年代初,罗某调回重庆,但融洽的日子只过了几年,这个家就开始摇摇欲坠。
长期的分居并没让罗某对这个家有什么依恋。从1992年开始,他火暴的脾气便一发不可收拾。他常常发脾气,江容一句话不慎,就可能遭致拳打脚踢。一次,江容因太疲倦,在烧肉时打起瞌睡,将肉烧糊。没想到这种小事也让罗某大发雷霆,他照准柔弱的妻子就是一阵猛打。
这种暴力就像每天的一日三餐一样普通。夏天,江容的双臂常常被打得发绿,为了不让人瞧出,她不管天有多热,都只穿长袖衣服。
她把丈夫的这一切归结于年龄的影响,一次次地的原谅丈夫。直到1996年,她才发现事情的真相。
那天她从单位提前回家。打开门,她看到令她心惊肉跳的一幕:丈夫裸着上身站在面前,一个陌生女人躲在门背后。她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丈夫给了一个让她更加愤怒的解释,他说那女人是刚才在街上碰见的,想托他找个工作。
婚姻从此一天天走向破裂。
江容有些不忍自己20年的苦心经营,他甚至放下尊严,央求丈夫回家。
但罗某不为所动,他提出离婚,遭到江容拒绝后,他干脆离开了家。
50万巨额财产归谁
在离家3年后,2001年8月,罗某一纸诉状交到法庭,要求离婚,并提出分割50万元财产。
他在诉状中称,他与江容感情长期不和,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50万财产的20万元现金。
江容觉得自己的心都被掏空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在背叛她之后还要让她承受经济的压力。事实上,这50万是她家和她父亲房屋的货币安置费,领取后,已全部为儿子买了保险。
离婚到这个时候已不那么重要,双方在法庭上的争议焦点变成这笔已处置的钱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范围。
江容认为,这笔安置费是经罗某同意后,已经为孩子买了保险,已经作了处理,不应存在分割问题。
罗某则认为,江容主张为孩子买保险他并不知道,江但方面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应认定无效。
2001年12月4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认为,江容提供的证据均无法证实罗某参与购买或知道购买保险一事,且剥夺了罗某在其中的保险受益权,因此判决江容支付20万现金给罗某。
江容不服,上诉。
1月18日,此案再次开庭。
目前,江容在等待判决结果。她说,不管结果如何,都让她心如死灰。这段婚姻毁了她的一生,在“三八”节来临之季,她希望更多的姐妹能从她生上总结一些经验和教训。
本报记者邓萍实习生姚自强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