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龚平通讯员张拥军)1日,洪山区法院判决,推伤同事的女教师刘某须为其“推一把”的过错赔偿6300余元。
刘某和李某均是洪山区卓刀泉小学教师。去年6月13日,李某和另两位老师一起到刘的办公室,责问刘某为何向领导反映她们3人不愿交20元集资款的问题。
李某和刘某发生争执时,上课铃响,李某准备上楼批改学生作业,刘某突然用手推李某一把,李猝不及防,仰面倒地摔伤。经鉴定,李某所受为轻微伤,多方调解无果后,她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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