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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陕西姑娘魏某,在昆明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足三年,正当她业务水平得以施展之际,却因为一封匿名信,使她一夜之间背上了“偷窃”的罪名且连续两月没领到工资。
1999年3月份,魏进入昆明某食品企业集团下属的从事餐饮服务的一分店工作,由于她工作勤勤恳恳,并曾在公司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竞赛一等奖,很快分店便把作服务员的她提为销售部主管。自己的成绩得到公司认可,魏某工作更加努力了。然而就在去年12月28日 ,分店经理叶某突然找到她,并质问:为何偷窃同事的衣物饰品。毫无心理准备的魏某一下子傻眼了,一问,才得知是有人写匿名信举报自己有偷窃行为。
事后,被“偷窃”的罪名压得喘不过气来的魏某无论作何解释均无济于事,公司还为此作出决定:将其开除并扣发2001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对公司的决定感到强烈愤慨的魏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事,希望有人来调查,并帮助要回两个月的工资,但一直没有结果。
1月2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负责处理此事的该公司总经理秘书李某。李女士说,魏的行为已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店在接到匿名信后,马上向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报案,当时民警也到现场进行调查,后来经过分店工作人员查证,与魏某同住宿舍的两名员工亦出具了两份文字证明材料,公司便按员工手册规定对魏作出开除处理,魏某的两个月工资扣除也是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的。
李女士还告诉记者,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她们曾通知魏某到公司来退进店工作时所交的押金,但魏一直没露面。当记者询问偷窃行为是否由执法部门所认定时,李女士补充说道:尽管执法部门尚未认定,但魏某的偷窃行为有两位员工的书面证明,这已经说明问题了。
据魏某介绍,此事发生后,她被那突如其来的“偷窃”罪名压得无法抬头,精神压力非常大。在通过相关咨询后,她已委托律师正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魏的代理律师杨丛林明确表示,这不是简单的索赔工资问题,是一起比较严重的名誉侵权事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所在公司赔理道歉,清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范春庆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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