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 制作法律文书,岂容错字漏字。28日,笔者在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自2001年5月14日实施《法律文书文字错漏的处理规定》以来,在去年审判的3000余案件的法律文书中,共查出错漏字135处,20余名法官因错漏字被扣发工资共计675元,并被予以通报警示。
据了解,该院之所以出台《法律文书文字错漏的处理规定》,缘于一名法官在制作一 起终结抚养执行的法律文书中,误将其儿子死亡写成了其父亲死亡,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它权威地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其严肃性,如果有错漏字的文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势必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置疑。
此事发生后,该院及时出台了《法律文书文字错漏的处理规定》,并决定由该院审监庭负责对全院所有的法律文书进行监督检查,对制作错字或漏字的法律文书的法官进行罚款并通报警示。
据该院审监庭负责人介绍,去年出现的135处错误,因及时发现予以纠正,未给当事人造成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其严谨的行文赢得众律师及当事人的好评。(周和平田玉峰)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