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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陈俊旺) 武汉江夏区大桥中学原初三学生小军(化名)遭老师体罚而出走,后被火车带倒致伤,并落下精神障碍。去年8月,小军家人状告大桥中学索赔。本月25日,小军的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据悉,2000年12月25日下午,原班主任李老师因小军未擦黑板,把他带到教室外,争执中,李打了小军一巴掌。小军离开教室,在大桥火车站呆了一天一夜,次日晚,小军在站 台上被急驶火车的风力带倒。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小军属于脑外伤后精神障碍,8级伤残。
去年12月,江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大桥中学赔偿小军住院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1万多元,驳回小军家人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费、精神障碍治疗康复费等诉讼请求。
小军的父亲熊泽彪说,教师体罚小军才导致事故发生,故学校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小军后来又花去医药费15000余元,一审对大桥中学的判决过轻。
今年1月25日记者前往大桥中学采访,该校饶校长对此事不愿多说。
据悉,事发前懂事的小军现已变得让人害怕:他曾将家里的狗放出来将一小孩咬伤,还扬言要抢钱,犯病时还四处狂奔。村里有人丢了晾晒的衣物、被偷了钱,都怀疑到小军头上,小军的父母也无法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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