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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月9日电(张淑英 葛登扬)天津一母子因祖传秘方的归属和共同收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讼,经天津市高院审理,老人获赔百万元。这是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据介绍,家住天津市河北区一位老年妇女丈夫过世,有两子一女。老人的公公曾为老中医,留有治疗骨科验方一套祖传秘方。老人的长子自学中医成才,取得个体行医资格。八 十年代,由长子指导,老人在家制作治疗骨科疾病的口服和外贴药物,再由长子行医销售。后其长子又以联合办医方式,进入天津市多家医院售药,获利丰厚。在此期间长子的弟妹也参与了业务活动,但财务收支帐目均由长子掌管。去年,老妇及其他子女提出分割收益,长子却将收入据己有。老人一怒将长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祖传秘方、给付全家人共同收益100万元。
由于老人没有文化,不知道“秘方”的详细内容,且又不参与帐目管理,不能提供证据,因此老人的请求被中院驳回。老人又上诉高院。高院再审时发现,关于祖传秘方老人证据不足,法庭难以支持,但对于巨额收入的用途和去向,其长子应负有举证责任。长子关于“没有帐目”的辩称,不符合一般商业规律,故认定长子持有证据而拒绝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主张成立”的规定,并结合本案情况,高院推定上诉人要求给付获利100万元的主张成立,因此判决老人长子给付其母人民币1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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