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违章停车,乘客疏于观察突然猛开车门,将一正常骑车行驶的女士撞倒,4颗门牙被跌折断。在双方难以达成赔偿协议之下,受害人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院。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出租车公司赔偿受害人刘女士各项损失18452.90元。
2000年5月29日早晨,现年33岁的南京刘女士,骑车上班途经该市华荣大厦附近时,被告南京深南运输有限公司一夏利出租车违章停靠,车内乘客突然打开车门将原告撞倒,致原
法院审理认为,出租车车门开启碰刮与刘女士倒地受伤,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深南公司司机未尽充分注意义务,以致发生意外事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深南公司应该赔偿受害人此次事故受伤而发生的全部医疗、误工、护理及交通费用。因未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损失费一项法院不予支持。(李自庆 古民轩 峥嵘 )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