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22日电: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全国首例性骚扰案一审日前在西安审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以缺乏证据为由驳回原告童女士的起诉。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性骚扰案于今年10月26日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后,法院认为,此案由于控方没有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性骚扰事实存在,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驳回。
2001年7月,西安市一位30岁的国有企业女职员童女士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出起诉,指控她的上司对她进行了性骚扰。这是我国首例性骚扰案,“性骚扰”一词在我国社会中流传多时后首次进入了法律视野。
一审判决后,被告代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审判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本来就应该这样。但他声称因人在外地,未知审判结果详情,目前还不便发表评论。
原告代理律师马强告诉记者,童女士在起诉被驳回后十分失望,目前还没有决定上否上诉。马律师表示,他对于此案的审理结果有看法,但目前还不便透露。(记者毛海峰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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