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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6日,上海海事法院收到“粤航108”轮27名船员的申请,要求扣押船东广州粤航货运有限公司所属的“粤航108”轮。原来,粤航公司聘用这批船员后,长期拖欠船员工资、伙食费等,以致船员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求助法院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立案庭认真审查申请和相应担保后,当即依法裁定准许其申请,并于当天下午扣押了 停泊在上海港的“粤航108”轮。然而生计窘迫的船员显然无力预缴诉讼费用;为保证船舶与航道的安全,船员们必须坚守“粤航108”轮,但由于船东早已不再支付各项开支,该船即将断水断电;港务部门要求该轮移泊,但该轮已燃油耗尽……为解燃眉之急,海事法院首先依法批准船员们缓缴诉讼费的申请。接着,承办法官又赶到港务局、外轮代理公司等单位,希望对方单位能维持对“粤航108”轮的供应补给,至于费用,法院将依法从今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最近,由外轮代理公司为船员垫付生活开支,由码头继续维持水电供应,并由港务局先行供给该轮15吨燃油,帮助其顺利移泊。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广州传来的消息称,债务缠身的粤航公司已在当地申请破产。业务庭承办法官预计到这一消息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在加快审理的同时,主动找到当事船员开展工作,向他们解释船员工资将优先受偿,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把他们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法官的郑重承诺打消了船员们的疑惑。
经过海事法院审判庭和执行庭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使该案快速审结,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的船员工资,在粤航公司已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全部执行到位。27名船员接过盼望已久的工资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本报通讯员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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