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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彭小军 实习生吴特
日前,清远市路政部门的一部执法车在湖广交界地带被一群湖南的司机砸个稀巴烂,并且推下了山崖,几个执法人员甚至还被一群气愤的司机追着满山逃。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事件的导火线是连州市政府违规设立公路检查站,个别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肆意妄为的做法,引起了外省司机,尤其是湖南司机的强烈不满。
过往司机,督察队面前——大吐苦水
近日,广东省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收到多封群众投诉信称,近期在连州市范围的省道和国道出现多个检查站卡,随意拦查过往车辆进行处罚,许多司机都将此路段视为畏途。10月10日傍晚时分,督察队员在连州地域的公路进行巡查时果然发现有当地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的人员在拦查车辆。虽然现场接受检查的车辆并不多,但离检查站四五公里的地方却有60—70辆外省货车一溜停在路旁。由于停靠的车辆众多,造成国道、省道交通堵塞。
一名停车在路旁的湖南司机满脸无奈称,接到前面的同行的电话报信,知道连州的检查站正在查车,所以干脆停车等候,待检查站收队才通过。估计等待的时间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半天一宿。他说,“跑长途的谁不想抓紧时间多跑一两个来回好多赚些钱呀?但这里查车实在太过分了,被拦住了不掏出七八百元是脱不了身的,等于一趟长途白跑了,所以宁可耽搁时间等检查站下班才通过吧!”
一名开运煤车的胡姓司机说,如果我违章被查出,按章处罚我也都认了。但这里的检查站是多个部门人员组成,往往同一例违章行为各部门都各自进行处罚,司机等于同一时间因同一原因被罚了两三次;在这个检查站刚处罚完,前面的检查站却不认帐,还要进行处罚。更加离奇的是,司机去交罚款还要另外再交5元的“手续费”。
据司机反映,这里的检查站对认定的货车超载行为处罚标准不统一,有的处罚800元,有的则处罚7000元。但不管那种处罚标准,收了罚款之后超载车辆照样放行,并没有将超载部分卸车转运。此外,个别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收钱不给票据,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利向司机索取“中介费”。
连州有关领导,手执“文件”——振振有词
10月12日上午,省督察队根据掌握的情况与连州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连州市一些领导虽承认了有关事实,却又振振有词:“我们派人上路查车执法是执行上头的文件要求的,清远市的命令难道我们可以违背吗?”“每部车罚款800元是根据2000年度交通部的2号令中的‘最高罚款3万元以下’,并没超过这个额度啊!”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清府办〈2001〉49号》文件。记者看到,这是一份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文写着清远市在全市范围内“从2001年9月11日至10月25日,由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派人组成联合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进行全面的整治”。接着,他们又“大吐苦水”:连州市政府也明白交通部门不能上路的规定,但疑问之余,他们曾经三番五次询问颁发文件的上头——清远市政府,但清远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是“要搞下去”。但问及为何对超载的过往车辆光罚款不卸货,没有合法文件批准就上路执法等细节时,连州市一方哑口无言。
最后省府督察队要求连州市政府立即撤消三个违规设立的公路检查站,并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广东省纠风办和省府督察队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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