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老太告状了,告的是她70岁的大儿子、63岁的女儿和50岁的小儿子,要求他们承担起赡养老母亲的责任。
虽有3个子女,90岁的胡老太晚年生活却不顺心,近2年来,3个子女都不肯照料老母,为此胡老太不断地找居委、街道,要求帮她解决。在街道、居委的调解下,胡老太与3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但他们并没有履行。胡老太没工作,丈夫去世后,她靠162元的遗孀生活补 助费维持生活,1996年住房动迁时,老太原打算和大儿子分在一起,因发生矛盾便和小儿子分在一起了。谁知没多久,小儿子搬到别处去住了;大儿子又因动迁感到不快而冷淡老母;老二是女儿,从来就不关心老母的生活。
万般无奈,胡老太手拄拐杖颤抖抖地跨进了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3个不孝子女告上了法庭。
浦东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令由大儿子负责老太的日常生活起居,小儿子每月支付老母200元生活费,女儿每月支付老母生活费50元。同时,由法院、街道、居委等多方协调达成协议,让小儿子买断胡老太的居住权,钱归老太所有,老太搬到大儿子家生活。(本报记者黄继抗)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