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中万里记者姚晓敏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超市购物,谁知祸从天降,女儿居然在超市的儿童乐园中摔倒致残。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超市赔偿4.7万余元。
去年10月,过完10岁生日没多久的小骅随父母去家乐福超市金桥店购物。小骅父母花50元买了张爱儿乐园三月卡,让孩子到超市底楼的家乐福儿童乐园玩。中午时分,小骅被游乐设施上的尼龙网勾了一下而摔倒,嘴中多个牙齿脱位、冠折,构成9级伤残。小骅父母以超 市违章经营儿童乐园,并没有可靠安全的保护措施为由,要求超市赔偿14万元。
超市指出,儿童乐园是沈阳天王游乐设备公司向其租赁场地经营的,并非自己的经营行为。而且儿童乐园在门口写明设施供10岁以下儿童游玩,小骅已经超过10岁,所以损害责任应由小骅父母承担。
法院认为,儿童乐园对外以家乐福的名义进行经营,出售的门票卡加盖超市的财务专用章,因此确认儿童乐园为超市经营。作为经营者,超市应当对提供的服务负有安全保证义务,而且,乐园内的管理人员没有尽到看护、管理的责任。对此超市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超市、商店、餐厅都设置供儿童游玩的设施,然而对其安全性往往缺乏足够重视,或大或小存在安全隐患。各商家应从此案中吸取教训,莫让儿童乐园成为害人的陷阱。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