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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自己的存折里莫名其妙地少了1万多元钱,慈溪人沈某赶紧询问银行,却被告知已被人提走。气愤之余,沈某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昨天傍晚,经慈溪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银行愿意支付沈某1555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沈某于1999年在慈溪一商业银行某分理处办理了活期存折一本,并设置了密码。去年9月3日,沈某持存折到银行存款时,发现存折上有15550元已于同年8月31日被支取。存折在 自己手上,钱怎么会缺少?经询问银行有关人员,沈某得知,8月31日那天,有人以忘记密码为由,凭沈某的身份证在该行办理了密码挂失手续,在将密码注销后,那人已于当天取出现金15550元。沈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认为,曾与沈某同住的茅某有重大嫌疑。沈某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存款。在首次庭审中,银行承认取款事实,但认为当时取款人既有身份证,又有存折原件,其操作并无不当,况且9月3日沈某取款时,存折还在原告手中,尚不能确认存折被盗事实,即使被盗,公安机关还在侦查,尚无结果,故拒绝赔付。
后茅某在广州作案时被当地警方抓获,据其交代,他在盗窃存折并取款后,又将存折放回原处。法院在获悉此情后,再次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沈某与银行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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