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怀疑妻子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荆门一莽丈夫万某竟采取打耳光、罚跪等办法“讨说法”,受辱者觉得无脸见人,自杀身亡。日前,荆门中院以万某犯侮辱罪,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经查,1998年2月10日晚10时许,万某回到家中,见其家客厅未开灯,其妻杨某与王某的脸色不自然,万认为其妻与王某有不正当关系,十分不快。次日,万邀约李某、小王到王
荆门中院认为,万某等3人使用暴力殴打他人,并罚跪,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遂判万某、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小王则被免予刑事处分。万某对此不服,遂提出申诉。荆门中院复查后驳回其申诉,维持原判。(卢成汉 陶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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