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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来自重庆的宋仁渝和刘愈两位女游客含泪向记者讲述了她们赴滇旅游中,因昆明绿舟旅行社的违约及丽江有关旅行社的无端抛弃让人寒心的遭遇。两位游客数年前曾随当兵的丈夫在云南生活过,对云南的一山一水始终充满了眷恋之情。最近她们终于实现了多年来故地重游的梦想,但令她们始料不及的是,这一美好的梦想却被击得粉碎。
两位游客称她们8月13日同绿舟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并交纳了6400元的费用。尽管 合同对行程路线、主要观光点和住宿、交通标准等内容均作了明确约定,但在西双版纳时两游客即发现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内容与合同约定部分不符,如车并非标准旅游车,行程表上注明的“八角亭”未去观光,而把他们带去游览“金三角神秘山寨”,又叫他们每人交费100元。17日晚上零点,车到达丽江后,安排到车站接团的人错接了另外3名游客,却把她俩丢在车站,深更半夜,人地生疏,两位游客心惊胆战,急得哭了起来,在完全失望的情况下,直到凌晨2点左右才找个小旅馆住下。第二天近中午,她俩才和丽江的有关人员联系上,但合同约定的玉峰寺、白沙壁画及中甸的部分景点无暇游览。26日,宋刘二人返回昆明后,当即找到绿舟旅行社有关负责人交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礼道歉。
由于双方交涉迟迟未果,“不胜其烦”的旅行社竟拨打110要求将两位游客带走,当110民警赶来了解事情原委后,对旅行社的行为作了批评,并建议游客向昆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次日,在管理所的主持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然而旅行社方面拒绝接受管理所提出的处理建议,一再声称她们不服可到法院去告。两游客告诉记者:“旅行社正是利用我们外省人不能在昆久留打官司这一弱点迫使我们放弃各种合理的要求。”
接到举报后,记者到昆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进行采访。据陈副所长介绍,此前,该所就接到游客的举报,个别旅行社的服务是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由于当时双方都难以冷静,质监所进行了认真的调解。投诉者的要求是:赔偿违约金,并公开赔理道歉;退还丽江、中甸的费用;给予相应精神赔偿。质监所的意见是:旅行社向客人赔理道歉;赠送石林一日游;质量问题合计赔偿700元。但旅行社不同意,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8月28日,旅行社传过来传真,说已由有关人员代领了740元(扣除2名旅客去石林的费用240元)后,2人实领现金500元。但宋仁渝、刘愈认为还是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所以她们才到报社举报。此事发生后,质监所对双方都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旅游业是我省的一项重要产业,又是一个重要的服务窗口。两名游客在丽江被丢虽属个别现象,但关系到我省旅游业的形象,值得引起重视。可喜的是,我省旅游质监工作正在不断加大力度,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为树立我省美好的旅游形象作出新的成绩。(朱绍云 杜方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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