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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开平电】(记者 汪波 通讯员 丁成玉)近日,开平市百合镇齐塘村委会新盛村村民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从村委会那里要来了被拖欠了多年的部分稻谷钱。
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齐塘村委会1993年与所管辖的新盛村签订合同,双方同意由村委会开发属于新盛村的 77亩农田作为养殖基地,使用期限为30年,村委会每年向新盛村补偿三号稻谷400公斤。合同签订后,齐塘村委会只补偿了当年的稻谷,到1999年底,共拖欠新盛村稻谷13.3万公斤。村委会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大量稻谷不予兑现的行为,引起了新盛村民的不满。在多次追讨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先后到省人大、省法院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并于今年5月递上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经开庭审理,开平法院一审判被告齐塘村委会应偿付拖欠的13.3万公斤稻谷给新盛村,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交付1.5万公斤,今年8月3日前交付1.5万公斤,余下稻谷于年底前全部交清。但判决生效后,齐塘村委会没有履行,新盛村村民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小金库”
法院受理后,先是通知齐塘村委会主动履行,但被告不予理睬。法院于是于7月底强制执行了1万元,并限令齐塘村委会在限期内履行判决,但齐塘村委会仍不履行。村委会无视法律的行为,引起了村民的愤怒。为此法院专门成立了执行小组,加大执行力度。
8月21日,法院执行人员前往齐塘村委会强制执行,查封了该村委会的账户,当场搜出公款私存的现金存折,内有金额9000多元,并当场追回村委会个别干部的借款5000元。执行人员还发现承包该村委会鱼塘、果园的承包户今年未上交承包款,于是要求他们协助执行,承包户随后交回承包款8000多元。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共追回款项2.2万元,顺利执行了第一、二期的应付款,新盛村村民多年的追讨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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