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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某村一户村民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莲塘村有一个关于禁毒的村规民约,其动机是发动村民禁毒,把该村建设为“无毒村”。村规民约自去年10月21日起施行。
然而在最近,该村村委会和当地公安机关却因为这个“村规民约”的一些规定被一户村民告上了法庭。
门前标语让人心惊
把村委会告上法庭的是莲塘村四组的谢伟明和他的妻子邓松玲。
去年6月10日,谢伟明因被吸毒人员指证涉嫌贩卖毒品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有关部门决定对其处以劳动教养3年。
谢妻邓松玲认为自己的丈夫不会去干这些事,因此多方奔波,向肇庆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同年11月,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送其夫劳动教养的决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其一定数额的行政赔偿。
丈夫后来虽然出了劳教所,但邓松玲觉得家庭已深受影响。因为,去年10月26日,她家门口的墙壁上被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用油漆刷了一条“贩毒分子家庭”的大标语。
孩子吓得不敢上学
刷这条标语依据的是刚出台的《莲塘村禁毒村规民约》第六条的规定:……全家无人涉毒的被评为“无毒家庭”,由村委会张榜表扬;对吸毒人员村委会公布名单曝光;贩毒的在其住宅墙壁上喷写“贩毒人员家庭”黑色油漆字。吸毒经敦促满一个月仍不戒毒或戒毒后复吸的在其住宅墙壁上喷写“吸毒人员家庭”黑色油漆字。擅自涂刷的给予经济处罚。对投案自首及接受戒毒的不喷黑字。
邓松玲说,这六个字用油漆喷写,个个都有拳头那么大,后来她用天那水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涂掉。“这几个字压得我们抬不起头来。”
她说:“那些日子,老是被人背后指指点点,坐卧不安,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为此还得了一场病;小孩上学也受到同学们的讥笑和欺负,连作业本也被同学撕烂,吓得连学校也不敢去。”
夫妻俩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当地公安机关和莲塘村村委会告上法庭,他们在起诉状上写道:这个标语使她一家五口人的人格受到侮辱,名誉权受到损害,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和损害。
被喷写标语的有很多家
记者近日前往莲塘村采访,仍在一户人家的墙壁上看到有“贩毒人员家庭”字样,非常醒目。据村民称,村里曾经有30多户人家的墙壁上有这类字样,现在大都被涂掉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一些墙壁上确实有涂刷的痕迹。
一位中年村民说:“喷写标语对那些家庭影响很大,而不少吸毒贩毒者只是个人的事情,与家庭本无关系。”
对喷写标语一事,莲塘村委会的干部们对此并不否认。他们说,全村共喷写了17户,是和当地公安部门一起行动的。
记者在莲塘村村委会办公室的墙壁上看到了《莲塘村禁毒村规民约》,上面明确写着:2000年10月16日经莲塘村第一届村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村干部们称,这个村规民约是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对于禁毒很有效果,但目前有些人认为很好,也有些人认为部分内容可能与法律有抵触。
一位村干部说,并不是所有的涉毒人员住宅都喷写标语,而是针对在逃人员,以便群众监督。如要修改,也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重新审议。
据了解,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准备在近期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面对毒祸 无奈选择
在《莲塘村禁毒村规民约》上,记者首先看到的是该村杜绝吸贩毒现象的决心。
除了在相关人员家庭的墙壁上喷写“贩毒人员家庭”和“吸毒人员家庭”字样的相关规定,这个约定还从很多方面对拒毒防毒作出了规定。
比如对贩毒人员,规定“村委会对其本人、家庭以及直系亲属一律实行不出具任何证明,不办理任何证件;对其本人及家庭不给予分红、不代交各项费用、停电停水、不分宅基地、取消承包责任田等措施。能主动投案自首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解除处罚措施”。对吸毒人员逃避戒毒或复吸的,也有相应的规定。
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几位村干部在一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莲塘村的吸贩毒现象很严重,广州、三水、南海、肇庆等邻近地方的涉毒人员都来这里买白粉。“那时候粉仔(涉毒人员)特别多,一进村,就会有人向你兜售白粉,吸贩毒人员多,社会治安较乱,晚上八九点钟后,外地人都不敢进村。”
说到过去吸毒贩毒人员的嚣张,村干部举了一个例子———曾经有一年春节,有个“白粉仔”家属居然在门上贴了这样一副春联: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莲塘村除了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涉毒现象严厉打击,还在多次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专门禁毒的村规民约,意图采取这些强硬措施禁毒防毒拒毒。
在去年的禁毒行动中,莲塘村配合有关部门便抓获涉嫌贩毒人员53人,吸毒人员110人,又贩又吸的38人。村支书说,经过大力整治,“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这半年没有发现新的吸贩毒行为”。可以说,村规民约在该村的禁毒行动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有村干部表示,他们这样做问心无愧,是从大局着想,当时是迫不得已。但是,有些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看,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有所抵触。他们也在考虑以后条件成熟时修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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