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丹
广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方案》明确,从7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自此,社会组织登记不用再找主管单位当“婆婆”,慈善组织开始走上“去行政化”的道路。
关注慈善的人应该不会忘记,几年前李连杰为壹基金奔走呼吁的情境,经过多番周折与努力,最终在2010年12月3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注册成立,拥有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但是此后,能走上这条独立道路的慈善组织并不多。去年,一系列慈善危机事件发生,一连串事件引发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强烈质疑,这些被质疑的国内大多数公募性慈善组织或多或少带有行政色彩,参照行政机关的标准运行并且在信息公开方面缺乏动力和压力,过多地掺杂着行政化因素,表面上确保了捐助行动的统一运作,实际上却阻碍了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去行政化倾向,回归民间属性,不仅是民间由来已久的呼声,也是政府在管理社会组织、提升慈善行业公信力方面的共识。此前,广州、深圳、汕头等地已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进行过规定。这次《方案》出台意味着我省全面铺开社会组织改革。
走上“小政府、大社会”这条政社分离的路子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以一种更开放、更合理的慈善理念和制度设计,更新当前某种陈旧而僵化的慈善理念和机制,使得更多的民间慈善机构广泛参与慈善事业,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自由、平等且富有竞争性的市场。慈善机构再通过彼此之间的完全竞争形成逆向激励,一方面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另一方面确保慈善行业的透明度。因为,民间慈善组织想要继续自己的慈善之路,公开是唯一的选择,他们比起任何政府组织更有主动公开收支的可能与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慈善事业是单凭民间或政府一己之力难以独立完成的任务。今年4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和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基金”分别主动晒出了自己的年度账本,但因账本专业性太强,还是遭受了质疑;此外,一些民间慈善组织亦常因自律性不强、监管不严而屡屡爆出丑闻。在2011中国慈善年会上,全国112家公益慈善组织共同发起“透明慈善联合行动”,提出通过行业自律,提升整个慈善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慈善事业走上正途,仅靠112家公益慈善组织行业自律远远不够,政府放权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管,社会组织接力也不意味着没有规矩方圆。与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倾向相对应的,应该是政府监管力度的大幅提高,保证民间慈善组织能够在法定框架内合法地募集善款、使用善款、奉献爱心。
可以说,《方案》的出台已经从体制上推进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让社会组织回归其本来的民间属性,但是社会组织真正接好这一棒,则还有更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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