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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生死状”正面写着无情 背面写着无奈

  所谓的生死状,更像是肉联厂博弈无力后使出的“杀手锏”,他们把工人当作肉盾,通过将矛盾转移到工人身上,以期通过这种另类维权,达到引起公众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尽快正视现实的目的。

  □王石川

  “生死状”是什么?看过电影《霍元甲》的朋友肯定不陌生。决斗之前,双方签下的免责切结书,“无论生死,互不追究”。而现在类似的情节竟然发生在现实之中,只是主角换成了老板和员工。最近,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瓦岗肉联厂的职工就被厂方要求在一份合同上签字,合同上写着,“厂区因生产需要储存易燃易爆原料,如果发生爆炸造成职工伤亡,厂方概不承担责任。”(5月13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不签生死状就走人,这样的生死状是霸蛮而无情的,同时也无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等任何方式排除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换言之,哪怕工人签了这个霸王合同,但若因公受伤或死亡,肉联厂想躲也躲不了责任,不会因生死状存在就能心安理得地做甩手掌柜。

  很显然,这张生死状让我们看到肉联厂相关领导的残忍与冷血。工厂与工人本应该休戚与共,更应该创造条件保障工人安全和健康,岂能置身事外,对工人安危不管不顾?一个没有起码人情味、缺乏人文关怀的工厂,又怎能调动工人的积极性?

  如果说生死状的正面写着无情,那么背面写着无奈,因为肉联厂之所以出此“下策”,实属无奈。储存15吨液化氨的两个金属罐,存在不是一年两年了,为何偏偏这个时候逼迫工人签生死状呢?原来,该金属罐经过安全设计,一直正常运行。但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一条即将修建的铁路带来了隐患,该线路离肉联厂液氨储罐的直线距离只有12米左右,由于液氨储罐及关联设备都是焊接或者地下管道施工的,铁路线通车后,火车长期与铁轨接触产生的大幅度震动,有可能将储罐焊接管道震裂,引发液氨泄漏,进而引起爆炸。

  而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周边200米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造、设立、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如此一来,疑问接踵而至,修路难道没有规划吗?规划难道没有基本调查吗?更可悲的是,当肉联厂所属公司河南钟瑞食品集团董事长石洪波获悉厂区附近即将修建铁路的消息后,派人找铁路指挥部一直协调此事,相关部门承诺三个月给答复,过了六七个月仍无答复。这不是赤裸裸地拿工人生命不当回事吗?

  表面上看,铁路修在易燃易爆的金属罐附近,是规划之误,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相关部门的无情。因为铁路强行规划的案例并非孤例,比如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一新建小区双凤里居民楼,不得不忍受一座高架桥的“胯下之辱”——— 该高架桥是经过双墩镇的合蚌高铁客运专线,但规划晚于小区建设,导致部分居民楼拆除。为何明明规划在后,却依然要伤害公共利益?监管部门在哪里?

  所谓的生死状,更像是肉联厂博弈无力之后使出的“杀手锏”,他们把工人当作肉盾,通过将矛盾转移到工人身上,以期通过这种另类维权,达到引起公众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尽快正视现实的目的。由是言之,该肉联厂确实存在不得已的苦衷。工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丝毫蔑视,现在论到当地的主管部门出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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