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药用明胶和胶囊抽验结果。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产品批次随机抽样的原则,对18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抽验了166批明胶,检出1批产品铬超标;对117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抽验了941批药用胶囊,检出15家企业74批胶囊铬超标,不合格率为7 .9%(《北京青年报》4月28日)。
果不出公众所料,“问题胶囊”并非此前媒体曝光的9家企业胶囊存在铬超标现象,目前已查出15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胶囊铬超标就是明证,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相关部门抽验的进一步深入,还会有更多企业和更多批次胶囊存在铬超标问题。对这些企业来说是坏事,但对无数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免遭这些毒胶囊毒害的幸事。
显然,“问题胶囊”早已是一种严重和普遍的“现象”而不是偶然为之,但如此严重的问题,竟然不是监管部门主动查出,而是媒体记者的功劳。实际上,早在2004年央视就曾报道称,一位商贩表示,阜城的胶全是工业胶,但是90%的全生产吃的了。但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阜城县只是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治理整顿便就此结束,国家相关部门更是没有进行深入追究和全国性的查处。如此被动监管行为,如今终于结出了苦果。
随着世界各国老龄化加剧,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医药、化妆品、食品饮料对明胶用量的扩大,2012年全球明胶市场总消费量将达创纪录的35.9万吨。目前国内有100多家明胶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明胶企业有40多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有20多家,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明胶出口国。然而,如此之最的明胶生产量,竟然有如此大的监管问题:身为国内最大的明胶生产企业的青海明胶厂,始终面临低价劣质明胶的冲击,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生动案例”。
其实,对于明胶的生产与使用,《中国药典》有明确规定,如对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是: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然而,媒体报道的情况显示,所有的这一切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日前,对问题胶囊事件,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不仅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一个好的药品不单靠监管,更要靠有道德的企业家和企业生产。这样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问题是,作为对问题胶囊负有重要监管责任的卫生部门,真的“加大监管力度”了吗?问题屡出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到底有多少不是监管的问题?如此不能从态度上认可监管的无力,不能从惩处手段上加大力度,陈竺所称的“对我国药品、企业家诚信和医药卫生事业要有信心”,显然只是一厢情愿。
要知道,明胶除用于软硬胶囊等药用辅料外,还广泛应用于糖果、果冻、奶制品、肉罐头等食品生产,既然有毒明胶竟然如此多地用于标准很严格的药品上面,那么,其他如糖果、果冻、奶制品、肉罐头等广泛使用明胶的食品中,是否也广泛地存在着铬超标现象?从这个角度说,相关部门是否应从“问题胶囊”开始,全面排查更广泛的食用明胶的安全?□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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