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时言平:澄清学术腐败离不开独立仲裁

  本报评论员 时言平

  这些天,学术界又颇不宁静。包括4名农业大学教授在内的6人,实名举报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三院院士”石元春“学术腐败”。并张贴了长达9000余字的6人亲笔签名信,以“论文”的形式逐一摆出了石元春“学术腐败”的论点和论据。(9月15日《新京报》)

  按照举报信所描述的,石元春院士俨然是个欺世盗名之徒。他在中国农大校长的任期内,利用职权之便窃取他人“治理黄淮海盐碱土”的学术成果,并以此当选为“三院院士”,成为高居生物质能源权威地位的学术硕鼠。如果举报属实,那么石元春的行为不但有伤学术伦理,更是对他人权益的侵犯。

  但是从事情的进展来看,这场学术腐败举报事件始终处于口水战的僵持阶段。举报者不断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举报属实,而被举报人石元春则认为这是恶意诽谤捏造事实,甚至斥责举报者是社会上的毒瘤。如此争执下去,这场学术腐败举报势必变成一笔糊涂账,真相恐怕也很难得以揭露。而如此僵持下去,无论是对举报者还是石元春,都是不公平的:如果举报属实得不到及时查处,无疑是对举报人相关权利的漠视和放逐;而如果举报不实又得不到及时澄清,那么对于石元春将造成巨大的名誉损害。

  极其荒诞的是,这起事件涉及的七个人中,尽管五个都是中国农大的教授,被举报的主角石元春还是中国农大的原校长,但是对于这起事件,中国农大却急于撇清自己,称涉事者均已退休,所涉及的举报信内容纯属私人恩怨,与中国农大无关。既然举报信当中陈述的内容,分明是在农大校园里生发的学术恩怨,甚至事关学术腐败,中国农大岂能置身事外?很显然,中国农大刻意回避,实际上是想通过割裂与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免得惹麻烦上身。中国农大这种推卸责任的自私姿态无论是对于事件本身还是对于举报双方当事人,都有失公平。

  也就是说,对于该起事件,中国农大理应启动学术仲裁程序。澄清这起学术腐败举报,这不但事关石元春个人是否存在学术腐败问题,更事关中国农大是否存在学术腐败。但是面对举报,中国农大并不是选择澄清,而是选择以当事人退休为由进行逃避。而这,也注定这场事关学术腐败的口水战将无休止地继续下去,真相也很难得到澄清,事关举报双方的权益和名誉也难以得到维护,学术的伦理品质也势必在口水仗中蒙尘。

  近些年来,随着学术场域的失范甚至混乱,各种学术腐败的举报可谓层出不穷,但是配套的独立仲裁和仲裁机构却十分滞后。比如“朱学勤抄袭事件”,尽管舆论沸腾,但是由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于匿名举报的学术规范案件通常并不受理,导致事件陷于泥潭。最终,还是朱学勤本人提出了书面要求才展开调查,最终得出“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的结论,得以清白。也就是说,关于学术腐败,无论是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要澄清真相,都是艰难的过程。而这,都是学术独立仲裁程序和机构不完善所造成的,如无完善,学术界的口水战恐怕将无休无止。

  除了折射学术独立冲裁机制的缺失,该起举报事件中,还有个现象也很诡诞:举报称石元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学术成果谋求个人声名和利益,为什么举报直到今天才发生。举报者的微妙心理,也是值得探究的。在行政化主导的高校内,或许也只有校长变成“原校长”,失去了手中的权力资源时,权益被侵犯者的愤怒和不公才敢得以声张和申诉。而这,恐怕也恰恰是造成中国农大这一“学术腐败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所在。

  “今后具体的事情,会有代表(替我说)”石元春能够自信面对举报,当然是好事,但是他的“代表”又会是谁呢?恐怕也只有独立的学术仲裁或者诉诸法律,才能证明他是否清白,是否“真金不怕火炼”,是否能够找回尊严。只是,中国农大正在逃避,其他的学术独立仲裁机构又不完善,辨别真金还是渣土的三昧真火在哪里?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您对本文的观点:
顶:0
踩:0
请给本文打分:
5 4 3 2 1
4.5本文目前得分: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