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通报,昆明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昆明发改委官员艳照”事件中的成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公安机关依法已对成某等5人做出处理。
昆明警方宣布“目前已经查明案情”,但根据已经公开的情况,公众对案情依然不甚了然,依然存在诸多疑点。
第一,诈骗团伙究竟是如何“色诱”成某的,他们为什么会选择成某?成某是如何“上钩”的?第二,从处罚的情况看,成某和另外一男一女被治安处罚法第69条惩处,说明这3人属于“聚众淫乱”;而另外的陈某、宋某则是以敲诈勒索做处罚的;这是否说明,是陈某和宋某策划,而参与淫乱的一男一女也是被“色诱”,不属于诈骗者?第三,艳照上写着日期是“20070101”,为什么2007年拍摄的艳照,直到2011年才曝光犯案?到底是什么时候敲诈的?第四,诈骗团伙的敲诈到底有没有成功,成某有没有被敲诈?
以上是本案中的疑团。如果扩展一点,这个诈骗团伙用同样手段还敲诈过多少人?此案中和成某一起淫乱的人员是什么身份?
这么多疑点得不到解释,公众怎么去相信“已经查明案情”?难怪网友说“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了。
□殷国安(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