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日前,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委托“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对两起外国人来华狩猎的申请进行评审,评审获得通过。评审结果并不具有行政效力,不能作为狩猎依据,但是评审结果将成为国家林业局是否下发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为什么总有人要打中国野生动物的主意呢?难道中国的野生动物物种丰富、数量众多,可以滥开杀戒了吗?目前外国人申请的岩羊和藏原羚都是二级保护动物,有关方面说对此采取了保护措施,要求“打公不打母”。这不是自欺欺人吗?第一,做得到做不到?第二,公的和母的一样,没了谁都不能繁衍下一代。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经济利益,就如此内外有别、不计长远吧?
也有人说国外如何如何。不错,从美国副总统拜登到英国皇室,都把狩猎作为一项传统的娱乐活动。但由此并不能证明狩猎活动的高雅与文明。在传统的西班牙斗牛和奔牛节都得到越来越多的抵制、西班牙某些电视台已停止在黄金时间播放斗牛节目的背景下,开放外国人狩猎,真的不符合世界文明的潮流。如果不杀害动物,就没有其他的致富方式了吗?人类一定要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吗?
□潘璠(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