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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老人摔倒不可扶并非因为人心冷漠

  作者:刘洪波

  对老人摔倒无人扶这件事,我不会指责任何人,那并不是一个冷漠的现场,人们与摔倒的老人之间的距离感,是这个时代陌生人关系的一种常态。

  杭州又现“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一位老人摔倒在街头,不止一个人表现了热心,送寒衣的,送热水袋的,拿报纸给老人枕头的,打120 的都有,但没人伸手去扶。

  对摔倒在街头的人,人们正在形成避免身体接触的共识。因为“身体接触”导致的疑似冤案,已经不断报道,在南京,在郑州,有“助人被诉”的事情被媒体广传。这些当然是个案,或者特例,然而传播的广泛性足以形成一种有社会效力的提醒,使“危不可扶”成为相当广泛的认知。

  我想,相对于一般情况来说,扶危被诉如果真的有,也属于极为少见的情况。而事实上,我现在仍然无法断定扶危被诉的情况是否曾经发生。南京彭宇案引起的震动无疑是巨大的,法庭调查也未能让人明白事实到底是什么。

  南京判决的奇异之处,是法官在无法判断当事人是否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将老人送到医院“显然与情理相悖”而判定了彭宇的民事责任。这就在审判中将可能的道德行为归入“不合情理”。因为道德行为总是表现为热心肠,而且越是高尚的道德行为越是具有在个人利益上有所付出的特点,这就意味着,一旦被人纠缠,在法庭上将会陷入无以自辩的境地。

  恐怕世界上最完备的伦理学教材,也未曾设想过这样的道德困境:当人们认为做一件日常好事会有法律后果时,他们是否应当宁可冒法律风险,继续其道德行为。日常情况下的道德行为,往往并不像捕杀无辜那样极端,所以难以将道德冲突放大到生死高度。

  日常情况本身是生活的庸常状态,没有大是大非,但有无数的小是非在其间,道德选择是经常而又往往是不以为意的,人们在微弱的冲突下做着小善事或者不去做那一件小善事。而整个社会的风气,却由此形成,并使人们浸淫其中,从而形成一种关于世风的判断。

  “老人摔倒无人扶”,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景象。在这个事件中,人们表现了“有距离的热心”。送这送那的行为,是一种热心,但这种热心是谨慎的。也许,摔倒在地的老人是不是骨折了,是不是脑溢血,确实影响了人们的行为,不好轻易去扶起他或者送往医院,但从报道看,没有人上前问老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见人们确实与他保持了距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是中国的一个古话。就现实而言,“老吾老”显然并不算蔚然成风,“以及人之老”就更加式微一点。同时,“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情况也类似。

  社会一般道德水平正在嬗变之中,既扞格于传统,也很难说合乎现代精神。毫无疑问,城市本来就有人们在物理空间上密集分布而在心理上较为疏离的特性,人际关系不像熟人社会那么亲近。但在陌生人之间,仍然可能保持基于人道的真实关切。

  对老人摔倒无人扶这件事,我不会指责任何人,那并不是一个冷漠的现场,只是人们过于小心翼翼。人们与摔倒的老人之间的距离感,则是这个时代陌生人关系的一种常态,这甚至在“助人被诉”的故事之前就已经存在,那些故事可能不过是使人们在保持距离时获得自我宽解的解释而已。我们普遍有着对陌生人的心理紧张,需要改变的,不是哪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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