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擎
昨天本报报道,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时,众多人大常委会委员发言,聚焦垃圾焚烧发电厂利弊权衡,他们要求相关部门给市民一个“说法”。
最近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引人关注,容易让人把问题联系起来看。根据报道,武汉正在抓紧5座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时间表已经排出,如果客观正视环保问题,合理化解决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那么此一事件所提供的一些启示就不只局限于某一个地方。
番禺事件在开始时是铁板一块,几乎不存在改变的可能。但是民意表达持续不断的积极敦促,使得政府行为最终得到调整。并且在具体做法上创造了一些新的方式,互动的空间在慢慢拓展,可以商量的氛围在逐渐形成,朝可以合作的方向迈步,而不是让对立的鸿沟越来越大,一些以前很难想像的改变得到实现。
对于武汉的这5座垃圾焚烧厂,以前也有媒体报道,初衷美好,为了城市的整体环境,也为了市民的生活。我以前经常听到“锅顶山垃圾焚烧厂”这个词,因为不了解,直观的感受是这是处理垃圾的高级设施,想必很好,也有必要,加上它不在自己生活周边,并没有太多的关注。后来在网上陆陆续续看到,焚烧厂周边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一些反对的意见在流露,旁观者与利益相关者看待问题有很大的隔离与差别,而这种差别影响了我们的判断。
没有谁希望自己的居住地附近成为消化垃圾的场所,也没有谁具有这样的义务。尽管公众反对的项目并非绝对不能建设,但应该要充分公开信息,不能选择一部分,遮蔽一部分,让它被讨论,让大家谈谈看法,这是必要的过程。不只是建垃圾焚烧厂,任何可以用“公共”来定性的决策都需以更合理、更充沛的力量去推动实施。一方面,决策未实施,应让市民表达意见,另一方面,已经实施的决策,如果对一些市民的利益造成伤害,应当考虑适当补偿的可能性。比如已经生活在垃圾场周边的人,他们实际上为了公共利益,牺牲了自己部分的环境权。
如果我们曾经认为一种决策的强力执行不可或缺,那么在现在,让所有的技术模式进入决策视野,通过公平博弈来筛选,就无可回避。没有人反对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但谁都不愿意自己与垃圾的可能潜在的危害共处,这就需要讨论和协商。番禺事件使得“垃圾分类”广泛为人们认同,但分类过后呢,垃圾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更为根本的问题。程序的必要性在体现,但更加重要的是,垃圾越来越让城市这个人的聚集空间感觉到无奈,我们关心生产,关心生活,关心一顿饭,甚至关心把它们送到楼下的回收筒里去,但它们最后到哪里去了,是被以其他的方式再利用,还是消失了,这些问题可能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
江汉平原的农村,以前每一户人家有一个“灰坑”,自产自销,处理垃圾根本不成问题,但现在的农村,正在成为垃圾的消化场,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面临的形势更加超出其上。垃圾怎么被处理是一个问题,怎么生产垃圾,垃圾到何处去都是问题。我们的垃圾可能被放到别人生活的土地上,处理垃圾的装置可能正在我们不认识的人家的隔壁,我们的平静与深受困扰的人形成强烈反差,从本质上,这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烦恼,而不仅是哪一个群体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