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小乔
7月10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公安系统实行违禁问题“零报告”制度。从当天开始,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后都要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每周五下午4时前签注“本周我未违禁”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7月13日《齐鲁晚报》)
没有哪个喝酒喝高了的人,会承认自己真的喝高了,他指天跺地都在发誓,我根本就没有喝酒。如今,却要指望民警主动签下自己的大名,承认喝了酒,以此解决问题,实在要让人怀疑,制度制定者是不是喝多了,发布了酒后新政?
要杜绝违禁喝酒,惟有靠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督严格执法,而绝不可能靠一张纸、一张口来保证。就像小学老师抽屉里成摞的保证书,其实什么也保证不了一样,藉此希望达到所谓“零违禁”,最大的可能则是零效果。当然,效果可能为零,白纸黑字却证明了苦口婆心、仁至义尽,未必保证得了零违禁,却可以保证领导的零责任。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