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昌金
云南昆明“3·16”小学女生卖淫案,似乎就是一个清白证明的问题:不论是受害的女生,还是警方,以及为此疲于奔波的媒体,似乎都在为个中的清白问题而努力着。但不管他们各自在作着何种程度的努力,一个显见的事实就是:他们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挽回对此事件中两位女生的伤害。
舆论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是少有的,这也在无形中形成了一种高调的舆论态势。显然,这种高调很有助于弄清真相确保公正,但在围绕这一事件反反复复,持续不决的过程中,不论是警方的“依法办事”,还是媒体的“维护公平”, 无疑都在客观上形成了对这三位未成年女生的伤害。而这三位可怜的女生,有如不幸被扔进油锅的鱼,为各方需要不停的翻过来倒过去的煎炸煮炒。
如此高调的舆论关注下,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堕入骑虎难下的境地,这不仅让人担心处理上的公正保障,更难安于未成年女生的情绪变化。警方在6月10日的通报中称,有关部门对三位未成年女生就学等问题正在进行妥善安置。这毕竟只是补牢之举,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而今天这一切的结局,其实是多方合围的结果,并非哪一方的作用使然。
纵观整个事件的处置,一开始就缺乏一个明确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准,即在对未成年人涉案问题的处理上,无论是警方还是媒体,对此事的公开程度到底应该有多大?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哪些内容则需要严格保密?凡此种种,我们是不是都有一个明确的操作规则和执行尺度?但各方对此事件的处理所显现出来的,是事前应有的标准的缺失,故而才造成事发后的事态失控。
一开始,警方的处理方式就有问题。他们在对待事涉未成年人卖淫问题上显然保护意识不够,而是把此案作为一个普通的同类案件来处理,闻风即动,众目睽睽之下带人到警所询问,并直至次日放人等等,所有这些,看似于法可依,却就是没有以人为本,更没有好好想想她们都是未成年的小学女生啊,无论她们是否真有卖淫行为,都当慎之又慎、小心求证、低调处理才对,但我们的警方呢,却压根儿没有这根弦,并且还为自证身清白,不断地高调发布新闻,并对有关细节不厌其祥,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三位女生的内心感受。
媒体也有可责之处。虽为为天下之“公器”,但媒体就此事件的整个报道,不论是从版面安排到报道篇幅,再到报道频率,彰显出来的,似乎更多的是媒体为争夺眼球追求利润的“私器”效能。而就媒体而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不只是一个不实名报道的问题,还应尽可能避免所有相关报道所带来的各种可能性的伤害。比如,在报道中对这三位女生虽系化名,但对其他相关人员,则不仅实名报道,还配有图片,仅率,又如何让三位女生逃出伤害?凡此种种,亦足见媒体的伦理道德问题仍未得到细则性的执行。
事实上也是这样。警方的反反复复、媒体的穷追猛打,以及受害女生家人的频频受访,所有这些都构成一种精神围剿,联手制造出一种无形的强大压力,伤害着三位女生的心灵。对于她们而言,此事拖的时间越长,被关注的程度越大,她们被伤害的程度也就越深,哪怕是以种种正当的理由和名义。
其实,相比事件中三位女生的伤害而言,无论是作为公权力部门的警方,还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以及他们的家人,没有一方是真正的赢家。但现在的困局是,如果没有高调的舆论的压力,正义的实现往往还要费些周折,因为这个困局至今还没有很好的解开,种种乱象由此而生,而种种伤害也由此而生。 (作者为武汉资深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