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峰
国家统计局日前表示,针对社会上对平均工资数据的意见,已着手进行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除已开展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试点外,国家统计局也正在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遭到民众质疑,这是因为许多在岗职工的收入根本没有达到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增长如同人均储蓄增长一样,并不能真实反映中国人的财富状况。
诚然,任何一个统计指标都有它的作用和意义。如:社会保险金征收、基本养老金和退休费发放、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都与平均工资数据相关。但不可否认,平均工资也存在“副作用”——直接加大了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压力。如按照我国的养老保险缴纳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办法也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然而,平均工资导致低收入群体最低缴费水平水涨船高,是缺乏科学性的。
特别是,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中,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目前在私营企业工作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人群也很庞大,并且这些从业者普遍收入较低(特指私营企业),因此,理应将这部分人群的收入纳入平均工资数据。这对于某些部门热衷使用平均工资才更有科学性和实际性。
现在,我国将改革平均工资统计,拟涵盖私企和个体户虽值得期待,但笔者认为,对于平均工资的统计还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比如,不能只看平均后的总体水平,更要关注平均工资掩盖的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域之间在工资标准上的差异,尤其是那些处在平均值以下的群体,在收入分配政策上,进一步研究落实有效措施,从而减少平均工资背后“副作用”。
沈峰 (新疆 职员)